银行工作工资范文
的许霆案比较。对此,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的汪平斌律师表示,两件事情的法律性质截然不同。
汪律师说,国康的员工取多发的工资,是使用自己的账号
(工资卡),在自己的账号里取工资,被动接受,并没有犯罪的故意,这是与许霆案的一个关键的区别。
汪律师说,员工开始并不知道其中一部分钱是多发的。但是,知道后,就应该退还给受害者
(银行)。因为根据民法相关规定,多出的这笔钱属于“不当得利”。“什么叫不当得利呢,通俗的比喻,就是你捡到了一些钱,知道失主后,肯定要退还给他。因为这钱既不是对方送给你的,也不是通过双方交易得到,而是对方失误或其他原因你才得到。所以法律规定要退还损失一方。”而员工如果不退还,汪律师表示,银行可以去法院起诉拒退还的人,由法院强制执行。
而许霆案中,汪律师表示,许霆第一次取款时,其并不知道柜员机出错,所以取这笔钱不算犯罪。后来
知道柜员机出错后,仍然继续取钱,而且这些钱并没有从许霆的账号上扣除,许霆账户上的钱没有变化,所取的是银行的钱,这点是两事件的关键区别。许霆明知柜员机出错仍然恶意取款,依据法律,应该构成盗窃罪。
市民热议
银行应该向工人道歉
昨日,本报《银行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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