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氢设备检测修理
作业安全章程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
含氢设备检测修理
作业管理、避免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公司的员工
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安全章程规定
。本项规定
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含氢气设备,包括:电解工段氢气水封、连接管道、上集行管、碱洗塔,氢纯工段所有设备。
本项规定
适用人员:本公司所有员工。
1、对氢气水封、氢气管道及容器维修更换作业时,应首先打开出气孔排气,同时封闭所有可能进气孔洞。
2、对碱洗塔、脱氧塔进行作业时应断开与之相邻一级的连接,同时用盲板隔断与之相邻一级塔连接孔。
3、对检测修理
管道、容器、水封、碱洗塔、脱氧塔内剩余氢气用惰性气体或压缩空气进行置换,置换时应当依据
设备容积大小进行吹扫,吹扫后的气体应通过排放管排放,吹扫时间应大于
5分钟/立方米,置换必须彻底,防止死角或末端残留余气。
4、开始工作之前
,检测修理
负责人应
会同工作监护人共同检查确认检测修理
氢气管道、水封、容器已可靠与运转
中设备隔断,没有重新流入氢气的可能。
6、氢气系统运转
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
管道、阀门和水封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蒸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