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物品燃爆特性
——可燃液体
易燃液体种类繁多,使用范围十分广泛。可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容易燃烧的液态物质。凡是闪点在
45摄氏度以下的液态物质属于易燃液体。这类物质大部是有机化合物,其中不少属石油化工产品。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能够燃烧的液体分成甲类液体、乙类液体、丙类液体三类。比照危险货物的分类方法,可将上述甲类和乙类液体划入易燃液体类,把丙类液体划入可燃液体类。甲、乙、丙类液体按闭杯闪点划分。
甲类液体
(闪点<28℃)
有:二硫化碳、氰化氢、正戊烷、正已烷、正庚烷、正辛烷、
1-已烯、2-戊烯、1-已炔、环已烷、苯、甲苯、二甲苯、乙
苯、氯丁烷、甲醇、乙醇、
50度以上的白酒、正丙醇、乙醚、乙醛、丙酮、甲酸甲酯、乙酸乙酯、丁酸乙酯、乙腈、丙烯腈、呋喃、吡啶、汽油、石油醚等;
乙类液体
(28℃≤
闪点<60℃)
有:正壬烷、正癸烷、二乙苯、正丙苯、苯乙烯、正丁醇、福尔马林、乙酸、乙二胺、硝基甲烷、吡咯、煤油、松节油、芥籽油、松香水等;
丙类液体
(闪点≥60℃)
有:正十二烷、正十四烷、二联苯、溴苯、环已醇、乙二醇、丙三醇
(甘油)、苯酚、苯甲醛、正丁酸、氯乙酸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