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构物安全要点
1.根据建筑有关标准检查建构物有无裂缝、有无沉降、有无倾斜、有无腐蚀、有无变形。
2.当同一建筑物内分隔为不同火灾危险性类别的房间时
,中间隔墙应为防火墙。
3.装置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不得与设有甲、乙
A类设备的房间布置在同一建筑物内装置的控制室与其他建筑物合建时
,应当设置
独立的防火分区。
4.控制室、机柜间面向有火灾危险性设备侧的外墙应为无门窗洞口、耐火极限不低于
3h的不燃烧材料实体墙。
5.当装置的控制室、机柜间、变配电所化验室、办公室等布置在装置内时
,应布置在装置的一侧
,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以外。
6,建筑物承重钢结构
,应采取耐火保护措施。
7.变配电所不应当设置
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
,而且不应当设置
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
8.仓库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甲、乙类仓库内严禁设置办公室、休息室等并不应贴邻建造。
9.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当设置
泄压设施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
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
房,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
,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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