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设高压线经过居民住宅的安全距离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第十条电力线路保护区:
(一)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5米35-110
千伏10米154-330
千伏15米50千伏20米在厂矿、城镇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区域可略小于上述规定。但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延伸的距离,不应小于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弧垂及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安全距离之和。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第五条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是为了进一步保证
已建架空电力线路的安全运转
和保障人民生活的正常供电而必须设置的安全区域。在厂矿、城镇、集镇、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
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
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
1千伏以下1.
米1-10
千伏1.
5米35千伏3.
米66-110
千伏4.
米154-220
千伏5.
米330千伏6.
米500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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