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充电房电动葫芦运转
安全技术措施
为了进一步确保
井下充电房电动葫芦的安全运转
,根据相关规定,编制本措施。
1、电动葫芦作为特种起重设备,由井下充电工负责起吊操作和日常管理,非经许可,其他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
。2、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熟悉电动葫芦电器和机械结构、性能、原理,并做到规范操作。
3、本装置专为井下充电房起吊电瓶使用,未经同意不得用于起吊其它重量不明的物体。
4、每班作业前应当仔细检查
行车轨道、制动器、钢丝绳、吊钩装置、操纵按钮、限位器及其它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并认真做好记录工作。
5、如果发现
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限位器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应当立即
停用并报修处理。
6、操作按钮分上下、左右、前后,操作时要逐步进行,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按钮。
7、不得用限位器停
车,不得在吊起重物时调整制动器、进行检查和维修。
8、起吊时,应该先
作小高度短距行程试吊,再以最小高度吊运。
9、吊重运转
时严禁电瓶连接不牢、歪拉斜吊,严禁吊钩运转
通道及起吊物(电瓶)上站人和从有人的上方通过。
10、在吊钩松到最低位置时,卷筒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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