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救援与火灾事故报告调查处理
任何人发现火警,都要立即报警,发生火警的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扑灭后,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保护好火灾现场,还应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协助保卫部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
1报警1.1向周围人群报警。可用大声呼喊或发出其他声响示意,尽量让员工
明白什么地方和什么东西着火。报警人员要应按照程序逐级上报,讲明着火的物质、火警规模大小,首先发现火灾
(火警)的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边报警边扑救,将火扑灭在萌芽或起始状态。
1.2向公安消防队报警(只限发生不能控制的火灾)。报警时要拨准
“119”
电话,首先询问确定对方是消防队,再说明报警人姓名、着火点、并注意听电话对方的询问,等对方说明可以挂断电话时方可挂断。
报警后,要立即派人到单位门口、街道口或交叉路口迎候消防车,并带领到火场。
1.3灭火:任何人发现火警,都应就近使用灭火器材灭火
1.4灭火器使用方法
将灭火器提到起火点,先拨掉保险销,另一手紧握压把和提手,用力下压,干粉即可喷出灭火。
灭火时,人要站在上风口,灭火器喷嘴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摆动,由近及远,快速向前推进,不留残火。
1.5消防栓使用方法
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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