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瓦斯超限管理及汇报制度
一、瓦斯超限就是事故,就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查明原因,拿出防范措施,依据责任划分结果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瓦斯超限依据实际情况,由安监科牵头,依据职能科室职责划分由各单位组织分析,现场管理问题由安监科负责,机电故障由机电科负责,生产调度问题由调度室负责。
三、井下瓦斯一旦超限,必须按照相关规定程序逐级汇报,保证能及时得到处理。
四、井下采掘工作面一旦瓦斯传感器显示瓦斯超限报警点1.0%≤CH4。井下安全员如果在场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后,汇报调度室、监控室,调度室、监控室做好处理记录。超限浓度≥1.5%时,要立即撤出作业地点的所有的人员,并按上述程序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在接汇报后要汇报安全矿长、总工程师,监控室汇报安监科长做好记录工作。
五、井下瓦斯超限瓦斯传感器显示依据1.0≤CH4,安全员不在现场监控室发现瓦斯超限后,立即汇报调度室、安监科,调度室接通知后立即通知井下安全员、班组长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处理。处理完毕后安全员把处理情况汇报调度室、安监科,做好记录工作。超限浓度
达1.5%以下时,监控室发现后除汇报调度室、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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