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架线电机车安全运转
为进一步完善运输提升系统,加强井下运输能力,确保电机车安全运转,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1.井下架空线路自试运转之日起,架空线24小时带电运转,电压等级为直流高压550V,下井人员严禁触摸架空线,以防触电。
2.下井装车高度不得超过1.9米,超过1.9m时必须向调度中心提出申请,拟定安全技术措施,经过审批后才能运转。
3.全体下井人员在机车巷道行走时,应一律在人行道行走。严禁在轨道中行走。
4.下井人员所带铁钎、钢管、撬棍等物件时,在机车道行走时,应用肩平扛或手提,严禁碰触架空线,以防伤人。
5.人员在机车道行走时,应当注意前后机车运转,应防止撞人,严禁扒车、跳车或乘车。
6.严禁在机车上任何两车厢间搭乘人员。
7.在机车巷道人力推运设备和物料时,应当事先与机车司机联系好,推车中应当注意前后方有无行车信号,人员站在车道两侧,严格防范撞车事故的发生。
8.钢丝绳在运输中跨越轨道时,严格防范与轨道接触,防止人员触电或放电伤人。
9.严禁用电机车运送雷管。
10.所有下井人员,要保护好沿路的各种安全设施,在弯道处要注意安全。
11.大巷内架线电机车上方所有喷雾设施应撤除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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