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井口检身及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规范行为,强化出入井管理,切实做好井口检身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工作,保障井下员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井口检身制度
1、各井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在井口设置检身岗,配备检身员,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搜身检查。井口检身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
2、井口检身岗实行24小时值班检查制度,检身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做到手上交接班,严禁脱岗、串岗或托人代守。检身员应佩证上岗,并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3、出入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安全管理规定,自觉接受检身员的检查。入井时,必须穿戴整齐,作好入井前的准备,严禁携带违禁物品或酒后入井;出井时,严禁私拿、私带公司财物。
4、井口检身员的职责权限:
⑴检查核实入井人员身份,严禁与井下安全生产无关的人员入井。凡外来人员入井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并由相关部门人员带领,经检身符合规定后方可入井。对可疑人员须及时向井口调度室查询,待确认其符合入井条件后方可放行。
⑵检查入井人员的穿戴佩物情况,及时予以提醒,严禁穿化纤衣
物入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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