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安全防火制度
一、认真彻“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逐级岗位安全责任制,部门的主要责任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二、机房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用过的抹布棉纱等物品,使用完毕后应当随时
存放在箱内或放在室外安全地点,不得乱扔。机房内禁止吸烟
或携带打火机。未经单位防火负责人同意,机房内不得动用明火;现场必须要使用
电炉、喷灯时,应该做好
防火措施。
三、机房与工作室的钥匙配发由信息技术部管理,任何人不允许私自
配制或给他人使用。未经过批准
,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四、机房内应备有一定数量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并指定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要协助安保部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过期失效防火设备,
及时上报安保部更换。
五、不允许在机房内擅自搭接电源,不得使用超大负荷电器。
六、机房附近施工应当严格
遵守用火规定,并认真做好
防护措施。
七、机房内不同种类的测试电源,应使用不同种类的插座,以防插错高低压电源而造成机障和阻断,电源线要符合耐压标准。
八、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取得主管负责人
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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