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与支护监理控制细则
1基坑施工之前
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需经专家论证的必须经过专家论证审查。
2基坑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同意。
3深度超过
2m的基坑,临边应当设置
防护栏杆,上下基坑应设有专用通道或登高设施。
4地下水位较高的基坑应有降水措施。
5对地质较差、深度较大的基坑、坑壁支护应有专项方案或措施。
6对毗邻基坑的建筑物、构筑物、管道、高压线路等应有防范措施。
7基坑上下周边应当设置
有效的排水系统。
8未经验算或采取保护措施,禁止在坑边堆土、存放材料或机械设备,通行车辆。
9进场施工机械应经查验,司机须持证上岗,作业区应设警示牌
。10土方开挖
(1)所有施工机械进场后应经过相关部门
检查验收,并确认合格(查记录);
(2)挖土机司机应持证上岗;
(3)当机械挖土与人
工挖土(清理、修坡)配合操作,人员不得进入挖土机作业半径内,必须进入时,应停机;
(4)挖土机作业位置的土质及支护条件,必须满足机械作业的荷载要求,机械应当保持
水平位置和足够的工作面;
(5)挖土程序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并不得超挖。
11基坑工程施工过程当中
应对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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