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开挖工程和监测的探讨
关键词:基坑开挖工程监测
一、基坑开挖一般要求
1.应当依据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顺序及工况进行土方开挖。不得超工况开挖。2.土方应分区、分块、分层均衡开挖;土方分区、分块、分层开挖后应按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及时支撑、浇筑垫层。3.进场施工机械应当由施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合格之后方可作业,并应有验收记录。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不得利用基坑支护结构体作为机械作业的支承体。5.严禁挖土机械和施工人员在同一工作面作业。6.基坑开挖过程当中,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7.应当依据基坑监测数据及周围环境情况指导土方开挖施工;当基坑及周围环境监测数据超过设计报警值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8.地下结构工程施工过程当中应当及时进行夯实回填土施工。
二、降排水
(一)应按专项施工方案要求设置采取有效的排水和降水措施。
(二)降水控制标准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和要求。当基坑降水可能引起坑外水位下降时,应采取防止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沉降的措施。
(三)基坑周边地面应当设置排水沟,且应避免水渗漏进入坑内;放坡开挖时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