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贸报关过程中,常见的成交方式主要有四种:FOB(离岸价)、EXW(工厂出货价)、CIF(到岸价)以及C&F(货价加运费)。其他如DDP、DDU等模式由于使用频率较低,实际操作中无需重点关注。会计开票时,需统一按照报关单金额折算为FOB价格进行处理,具体换算公式如下:
- EXW + 境内杂费 = FOB
- CIF - 国际运费 - 保险费 = FOB
- C&F - 国际运费 = FOB
实际业务中,具体采用哪种成交方式,应与客户充分沟通后确定。
一、EXW(工厂出货价)
EXW(Ex Works)指卖方在其所在地或指定地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义务。在此模式下,卖方责任最小,货物装上买方安排的运输工具前的所有风险和费用均由买方承担。这意味着买方需自行负责提货、运输、装卸、保险等一系列环节,通常出现在客户指定货代的情况下。我们只需将货物交给客户指定的承运人即可。
从退税角度看,该模式与其他成交方式并无本质区别,均需提供境内运输费用及相关报关杂费的合规发票作为凭证。然而在实践中,获取这些票据存在较大难度——往往需要客户提供其货代开具的费用发票复印件。
但多数客户出于流程简化考虑,不愿配合提供相关单据;而客户指定的货代也通常拒绝协助,因其服务范围并不包含向出口方提供票据支持,这会增加额外工作量。
因此,在EXW模式下:
- 不建议首次订单申报退税;
- 后续申报时必须严格做好单证备案工作;
- 若抽查中无法提供运输证明材料,可能直接影响退税资格。
[此处为图片1]
针对此问题,实务中有两种可行解决方案:
- 在签订合同时明确约定:EXW模式下,客户须配合提供物流环节的相关单据;
- 协商变更交易条款,优先选择FOB等更便于单证管理的成交方式。
二、FOB(离岸价)
FOB(Free On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又称“离岸价格”。卖方需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安全装上买方指定的船舶,并承担货物装船前的一切费用与风险,同时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及相应支出。
举例说明:一家国内设备制造商与日本进口商签订FOB合同,约定交货地点为宁波北仑港。当制造商将货物运送至港口并完成装船后,主要履约责任即告结束,此后运输途中发生的任何货损风险由日本进口商自行承担。
该交易方式在退税操作中较为简便,争议较少。关键在于出口企业需留存并提交货物从工厂转移至港口过程中的有效证据,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内陆运输费用发票。
关于运输发票的税率标准如下:
- 代理运输公司开具的发票税率为6%;
- 物流企业自营运输开具的发票税率为9%;
-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服务发票税率为1%。
带有明确税点的代理运输发票可直接作为合规凭证使用,无需额外解释。
[此处为图片2]
三、CIF(到岸价:成本 + 运费 + 保险)
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是指卖方除了承担与CFR相同的成本和运费责任外,还需为买方办理国际货运保险并支付相应保费,目的地为指定目的港。
相较于FOB,CIF的主要差异在于多了海运期间的运费和保险费部分。这类费用通常是代收代付性质,即由卖方代买方垫付,最终计入总价中。在财务核算上,此类款项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对于海运费发票,一般由货运代理开具免税发票,结算货币多为美元。企业需凭货代开具的发票,通过银行柜台或网银系统完成美金支付流程。
四、C&F(成本加运费)
C&F(即CFR,Cost and Freight)指的是卖方向指定目的港支付货物成本和国际运费,但不包含保险费用。可以说,C&F是CIF模式中去除保险项目后的版本,二者唯一区别就在于是否包含保费。
该模式下,卖方责任止于货物越过船舷,之后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保险事宜亦由买方自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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