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局应对违禁药物制度
农林局应对违禁药物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农业与林业局关于印发“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农林[]86号)扎实推进“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依法打击牲畜生产、销售、屠宰环节的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我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依据《动物防疫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兽药管理条例》《畜牧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响应机制。
一、加强组织协调
区级“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督执法工作由区农林水利局牵头协调,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区动物防疫监督所、各镇(街、场)动物防疫机构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等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沟通和协调配合,形成监督执法工作合力,确保能够及时、迅速、有序、高效地进行应急处理,共同做好监督执法工作。
二、强化应急响应
(一)疑似样品应急响应程序
区、镇相关部门在开展牲畜“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督抽检时,一旦检出疑似样品必须采用快速检测方法再一次进行确认,并对疑似生猪和同批牲畜进行标记留栏隔离。初步确认阳性后要按照执法规范程序采样委托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中心确认。同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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