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红星资本局消息,在国家税务总局今日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练奇峰介绍了《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实施进展。该规定于今年6月由国务院正式发布。
截至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互联网平台企业主动完成涉税信息报送工作,积极配合税务监管要求。[此处为图片1]
练奇峰强调,根据现行规定,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服务类劳务的个人,无需自行报送相关收入数据。同时,平台企业在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时,不得借此多扣费用或变相转嫁税收负担,切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税务部门表示,后续将持续加强监督指导,推动制度落实落细,进一步规范平台经济领域的税收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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