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
各部门:
为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体现对职工的爱护和关怀,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社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职工连续工作满
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以下简称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合同制员工以劳动部门档案审核的参加工作时间
(工龄)为准;协议工以到本单位入职时间为准。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
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
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
15天。协议工入职满一年以上者,享受年休假
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累计工作满
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1个月以上的
;(二)累计工作满
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
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个月以上的。
四、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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