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细则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工会职能,发挥工会组织在实现学校总体目标任务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北京大学工会
(以下简称校工会
)在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履行维权基本职责和建设、参与、教育职能,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三条校工会支持校行政行使职权,对行政工作给予配合协助,维护学校的稳定和秩序,教育会员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同时动员和组织会员依照有关规定参与学校的民
-主决策、民
-主管理和民
-主监督,推动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的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
第四条校工会与校教代会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教职工代表大会一并召开,代表为双重身份。校工会配合、协助校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及各专门工作委员会开展教代会工作,校工会综合办公室和各工作部承担有关具体任务。
第五条校工会各级组织实行民
-主集中制原则,上级组织领导下级组织,同时坚持民
-主协商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密切联系会员群众,并接受其监督,动员和依靠广大会员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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