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安全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起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保障人身和设备的安全,防止起重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起重设备指行车、电动葫芦、导链、抓斗。
第三条起重设备检测、修理
和检查1、业务主管部门对在用起重设备每年至少要进行1次
全面检查。
2、停用一个月以上的起重设备,使用之前
应做全面检查。
3、每月由主管部门组织1次
起重设备安全检查。
4、起重设备安全性能,主要部件以及安全装置必须符合规定,并完好使用。
5、每天使用之前
操作人员应对起重设备进行1次
检查。6、经检查发现其中设备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进行处理
,严禁带病运转
。7、使用倒链不得采用管线、电缆、运转
种设备作锚点。
8、厂每季度度起重设备进行1次
检查。第四条设备管理部门按照相关规定
制定起重设备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员对起重安全使用和设施完好负责。
第五条起重设备的使用
1、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起重物必须捆绑牢固,经检查确认方可起吊。
3、起吊物件前必须设立警戒,禁止起吊物下行人。
4、指挥人员必须站在安全的位置。
5、指挥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
发生口令,起吊司机严格按照
指挥人员信号操作。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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