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设备的购置、安装与检测、修理
1起重机械、起重机具应购置由劳动部门认证的专业厂家的产品,起重机械应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起重机具应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起重机械的维修,应当有与其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有证的)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维修活动。起重机具的维修,应当有与其维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并经车间、生技科同意方可维修。
3需委托外单位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时,由车间提出申请,经技术科报厂部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委托的外施工队必须要有
省、市劳动或技术监督部门安全认证的单位承担。跨省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的单位,应持其注册所在地区省级劳动或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许可证书。
4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
必须完成如下工作方可开工:
4.1将进行的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4.2有经生技科审定的安装、改造、维修安全技术方案。
4.3有经安监科审定的安装、改造、维修安全组织、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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