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司索与指挥工安全规程
1、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基本性能,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和工件的捆绑,吊挂要求及指挥信号,并持有有效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从事捆绑和挂钩指挥工作。
2、司索前必须检查钢绳、夹具、吊篮等所使用工具完好。指挥吊车司机对吊车机构进行检验合格。汽车吊支撑脚必须伸展、牢固的立于地面。
3、指吊时应手势、口哨、信号旗(远距离指吊时)齐备,严禁戴手套或无哨音指挥;发出的指挥信号必须清晰、准确。上下信号密切联系,应当清楚地注视吊物起、运转、就位的全过程。指挥人员不能同时看见司机和负载时,必须增设中间指挥人员。指挥者人员应当站在有利于保护自身安全,又能正常指挥作业。
4、在开始指挥起吊时,用微动信号指挥,待负载离开地面
100—200mm
时,停止起升,进行试吊,确认无任何安全隐患后
,方可用正常信号指挥起吊。
5、起重物体必须根据物件重量体积、形状、种类采用适当的起重方法。多人操作时必须要有
专人负责指
挥。6、吊运物件时,必须待物件重心平稳。起运大型物件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制订施工方案,必须要有
明显标志
(白天挂红旗,晚上悬挂红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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