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现不仅在于法律和制度的制定,更在于广大社会成员对价值观的认同和信仰。同时,职工的福利权利也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为了进一步落实企业社会责任,关心职工的生活和工作情况,我公司工会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发放福利。
本次福利发放的目标是全体公司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
福利发放时间定于清明节前两个工作日,即4月2日和4月3日。
福利对象为所有在我公司工作的职工,包括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员工。
福利标准根据职工工龄和职务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
工龄不满1年的员工:100元
工龄1年以上、不满3年的员工:150元
工龄3年以上、不满5年的员工:200元
工龄5年以上的员工:250元
同时,公司还将为所有员工提供一份清明祭祀用品。
福利发放采取现金和转账两种方式。现金发放地点为公司财务处;转账发放采取工资转账方式。
为确保福利发放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工会将组织工作人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具体的发放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工会工作人员将分配到公司各个部门,收集职工的身份证、银行卡号等信息。
工会工作人员将根据职工名单和福利标准准备好发放现金。
职工到公司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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