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运转
、维护保养制度
一、设备的使用与维护实行专职负责制。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多人操作的设备实行机台长制,公用设备指定专人进行负责
。大型固定设备配备专职司机和维护工。各工种岗位必须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操作章程
、交接班制和设备维护保养制。
二、设备安装、领用时,有关单位必须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上账手续,凭设备组签发的设备领取证到设备库领取,未获得许可
严禁白条发放设备,夜间或假日处理紧急情况发放的设备要在三日内补办手续。
三、设备下井前,由机电科专职防爆检查员和管理员、领用单位、检测修理
单位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防爆性能,完好状态等),并进行必要的性能试验,对合格品要进行填写
“设备验收合格证
”和“防爆合格证
”,三方签字确认后
可下井,否则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九、各单位不准随意拆、卸、割、焊设备或设备结构,必要时必须经机电科
或机电副矿长同意。
十、对于不能整机下井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制定拆卸方案,经机电科经批准后
方可拆卸,拆卸过程当中
要做好防护措施,以防在运输中损坏设备,设备在拆、卸、运输、安装过程当中
,要明确责任划分情况
,防止设备损坏或零部件丢失。
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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