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撤稿只能作者申请?期刊和读者也有“话语权”!
在学术圈,论文撤稿关乎作者声誉与学术记录真实性,是严肃话题。不少人疑问:撤稿只能由作者发起吗?答案是否定的——依据国际出版伦理委员会(COPE)指南及国内期刊实操,作者、期刊(编辑部)、读者(第三方)均有权参与撤稿相关流程,只是权限与方式不同。
作者是最核心的撤稿申请主体,主动撤稿是学术诚信的体现,但需严守规矩。正当撤稿理由包括:研究存在无法弥补的严重错误致核心结论失效、署名权纠纷难解、无意重复投稿且未录用、论文与期刊定位严重不符(建议审稿前提出)。流程上,需先经全体作者同意,由通讯作者撰写带全体签名的正式申请,通过官方渠道提交期刊并等待书面确认,等待期间严禁另投。撤稿时机至关重要,投稿后审稿前操作最简单,录用后出版前撤稿视为严重失信,已出版论文撤回影响极大,国内部分期刊规定累计撤稿2次者,一年内拒收其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稿件。
期刊并非仅被动接收撤稿申请,作为学术出版责任方,有权主动发起撤稿以把关学术质量。根据相关规范,主动撤稿场景包括:核实存在数据造假、抄袭等学术不端;同行评审被操纵(如虚假评审、论文工厂投稿);论文涉及法律或伦理问题(如未授权患者数据、侵权);作者拒绝配合疑点核查。流程上,编辑部先内部核查,必要时邀请外部专家评估,最终由主编或编委会决策。撤稿后,期刊会在官网及数据库发布声明,标注“Retracted by the Publisher”,说明原因并保留记录,部分还会添加水印保障透明。
读者(第三方)虽无权直接批准撤稿,但可通过合规渠道提质疑、推流程,是学术诚信的“监督员”,这也是学术共同体自我净化的重要方式。COPE指南认可第三方作用,操作需注意三点:收集确凿证据(如数据矛盾、图表重复等),避免主观判断;通过官方渠道联系主编或编辑部,附证据说明质疑点,可注明身份或匿名;积极配合期刊后续核查。
总结来看,作者需获全体同意且理由正当才能申请撤稿,期刊凭证据经核查可主动撤稿,读者靠确凿证据通过官方渠道推动撤稿。三者协同,本质是维护学术记录真实性。对科研人而言,投稿前严格核查数据、遵守学术伦理,从源头规避撤稿风险,远比纠结“谁能撤稿”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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