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今年以来,国泰海通已多次因经纪、投行业务违规收到监管警示。 经黑龙江证监局调查,国泰海通黑龙江分公司(原国泰君安黑龙江分公司)存在多项问题,一是员工违规买卖证券,二是员工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三是对员工管理不到位
分公司未能有效识别并防范上述行为,反映出分公司对合规管理不到位的问题。池浚作为时任的分公司负责人,对分公司合规运营应当承担责任。
此外,崔刚在分公司任职期间违规操作客户证券账户、向他人推介销售非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或代销的金融产品。违反《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的规定。
针对以上问题,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池浚、崔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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