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潮湿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用电单位必须建立用电安全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用电安全负责人。
2.用电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在特别潮湿的环境中,电气设备、电缆、导线等,应选用封闭型或防潮型。
4.电气设备金属外壳、金属构架和管道均应接地良好。
5.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提式电动工具,应加装漏电保护器或选用双重绝缘设备。长期停用的电动工具,使用之前
应测绝缘。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
12V。7.潮湿环境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
楼主: ruhemiadui
|
30
0
[学习资料] 特别潮湿环境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
|
已卖:2277份资源 硕士生 48%
-
|
| ||
|
|
jg-xs1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