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部门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市司法部门机关值班工作制度
为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值班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机关值班工作管理,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及时有效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安排
1、实行领导带班制。每个值班日安排一名值班领导及一名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工作,并保障一辆值班车辆。
2、局办公室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
3、值班地点:局办公室。
4、值班工作实行全员轮班制。
5、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的值班由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安排。
二、值班时间
双休日、法定节假日。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三、值班职责
1、负责受理来电、来访、接待、文件查收等公务事项。遇重要情况,须认真记录,妥善处理并及时报告有关局领导和职能科室;对紧急情况,可先处理后报告或边处理边报告。交班时的未结办事项,应向接班人员交办或告知有关职能科室。
2、做好机关办公区域的安全防护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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