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基坑开挖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1)施工时在基坑周围
10M范围以内
,不得堆放重物。
(2)土方开挖应在降水达到设计要求,并确保地下水位低于开挖面
1米以上进行。
(3)土方开挖应当及时
将标高控制点引测到基坑坑壁上,用水准仪量测出标记,以防超挖。
(4)土方开挖应经常测量和校核平面位置、水平标高和边坡坡度。
(5)土方开挖尽量避开雨季施工,做好坑底排水工作,并注意边坡的稳定加强检查,发现问题时快速进行处理
。(6)坑底侧向位移出现,立即停止坑边的挖土,在围护桩外侧卸载并视情况或坑底堆土或抛石块,待稳定后,对坑底土层进行注浆等加固处理,待养护期后再继续开挖。
(7)基坑产生漏水,及时用素混凝土或采用钢丝喷射混凝土浇平。
(8)产生管涌或坑底隆土现象,暂停挖土施工,立即在该处注浆加固。
(9)开挖按踏步式逐行进行,不准一次突发性开挖到底,避免土体短时期大量挖除后,造成围护结构侧向应力增大过快。
(10)挖土过程当中
,保证地下水位离挖土面
2米以上,为了进一步保证
排水效果,应当配备
足够潜水泵和泥浆泵进行明(暗)沟排水。
(11)基坑底不得超挖。挖机至离坑底时留
20-30
厘米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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