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救遇湿易燃易爆物品
火灾的基本对策
遇湿易燃易爆物品
能与潮湿和水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可燃气体和热量,有时即使没有明火也能自动着火或爆炸,如金属钾、钠及三乙基铝
(液态)等。因此,这类物品有一定数量时,坚决禁止
用水、泡沫、酸碱灭火器等湿性灭火剂扑救。这类物品的这一特殊性给其火灾的扑救带来了特别大
的困难。
通常情况下,遇湿易燃易爆物品
由于其发生火灾时的灭火措施特殊,在储存时要求分库或隔离分堆单独储存,但在实际操作中有时往往很难完全做到,尤其是在生产和运输过程当中
更难以做到,如铝制品厂往往遍地积有铝粉。对包装坚固、封口严密、数量又少的遇湿易燃易爆物品
,在储存规定上允许
同室分堆或同柜分格储存。这就给其火灾扑救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灭火人员在扑救中应谨慎处置。对遇湿易燃易爆物品
火灾一般采取以下基本对策。
(1)首先应了解清楚遇湿易燃易爆物品
的品名、数量,是否与其他物品混存,燃烧范围,火势蔓延途径。
(2)如果只有极少量
(一般50g以内)遇湿易燃易爆物品
,则不管是否与其他物品混存,仍可用大量的水或泡沫扑救。水或泡沫刚接触着火点时,短时间内可能会使火势增大,但少量遇湿易燃易爆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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