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通知三篇
单位通知 篇1
仁怀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我单位的仁怀市中枢城区兴茅西路及兴文巷道路建设工程的施工招标,于20xx年10月1日9:30开标,经评委委员会推荐,并经公示和招标管理机构核准,先确定你单位为中标人。中标价:人民币4654万元(其中单列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1%元)。建设规模2800 米。工期280 天。质量标准:合格。建造师:李剑。你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20xx年11月5日内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
建设单位:(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签章)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意见:
日期:20xx 年10 月5 日
单位通知 篇2
致:项目部
你项目部施工的工程,经年月日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工程建设强制标准条文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项目部:□立即停止部位的施工。□立即对工程全面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情况用安全隐患整改反馈单回复报送公司,公司再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特此通知。
检查人:
年月日
单位通知 篇3
附:通知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