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58 发表于 2026-1-13 14:33 
“这仍在马氏价格围绕价值波动论的范畴。”
在马经中,价格是不能随便波动的。有人质疑劳动价值论不符 ...
第一句话就错了,价格必然波动,无所谓随不随便,否则他的社会平均论就属于无的放矢了。
等价交换总是在指导商品交换的原则,不管你承不承认,愿不愿意,它都是客观存在。马氏的总价格等于总价值,是作为一种理论分析的设定,或便于概括论述,并非表示在具体商品交换中两者就一定相等,否则波动论又属于无的放矢了。
马氏的剩余价值来源于生产环节,跟交换无关,交换只是将商品实物转化成货币而已。所以,剩余价值根本无需交换的价格来推导,价格只是标注剩余价值量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