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爆炸事故处理行动原则
(1)进入灾区的救护小队按照相关规定
携带呼吸器和必要技术装备,侦察小队选择最短路线进入灾区,一般应从进风进入。如进风巷道受阻,则由回风进入。灾区较大时,应分别从进风与回风同时进入,遇难人员往往集中于回风区,进风巷道往往是爆炸点,巷道垮塌较严重。
(2)爆炸后,经侦察确认无火源时,应尽可能恢复通风,以利于其他人员在安全区内进行工作。
(3)反风与零点通风要慎重进行,未经周密研究不允许行动,一般应当保持
原有的通风状态。遇有害气体威胁回风区人员时,可在撤出进风流中的人员后进行局部反风。
(4)清理堵塞物,不应当由
侦察小队进行。侦察小队应寻找其他通道进入灾区,清理工作交给后续小队,如遇独头巷道,应当及时
清理堵塞物。巷道堵塞严重,短时间不能清除时,应恢复通风后再进行。
(5)如遇独头巷道距离较长,有害气体浓度大,支架损坏严重的情况,在确认没有火源、遇险人员已经牺牲时,严禁冒险进入工作,要在恢复通风、护好支架后,方可搬运
40‖煤矿瓦斯爆炸事故遇难人员。
(6)处理火灾引起的爆炸事故,或在抢救遇险人员有明火存在时,应同时救人与灭火,并派专人监测检查瓦斯浓度,防止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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