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发掘和培养优秀的乡贤力量,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模范乡贤评选是一种表彰先进、推动发展、激发活力的方式,也是推进乡村振兴的有效措施。因此,制定出科学有效的模范乡贤评选方案,对推进乡村振兴事业具有重大意义。
本方案的目的是:
增强模范乡贤的荣誉感和自豪感,激发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模范乡贤的示范作用;
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产业革命和乡村社会文明建设。
评选范围:
申报对象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申报对象必须是乡村地区居民,包括农民、农村工人、村干部等;
申报对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行为记录,无刑事犯罪记录。
评选条件:
申报对象必须拥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和道德风范,无不良行为记录;
申报对象在农村发展或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贡献;
申报对象在乡村发展或社会公益事业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带动作用。
推荐阶段:由乡(镇)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农业技术推广站等单位推荐申报对象,推荐人必须提供详细的申报材料,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工作经历、业绩成就等。
审核阶段:由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审查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