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法庭是我国专门审理企业破产清算、重整等案件的专业化司法机构,其核心职能在于通过规范、高效的司法程序,厘清债权债务关系,推动“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助力优质困境企业重整再生,进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筑牢司法保障。作为司法改革与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结合点,破产法庭的设立不仅关乎微观主体的生存发展,更对金融生态稳定、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学术价值:
围绕破产法庭可开展多维度、深层次的学术研究。在金融领域,可重点探究其对地方性商业银行的影响,包括不良资产处置效率提升、信贷风险防控优化、信贷投放结构调整等政策效应评估;在企业层面,可分析其对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重整成功率、债务清偿率等指标的作用,以及对市场主体经营预期的影响;在宏观层面,可延伸至区域营商环境改善、市场资源优化配置、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议题,为相关政策制定与学术研究提供实证支撑。
数据构建说明:
本数据构建过程中,主要参考了胡诗阳、尹亮、祝继高在《经济研究》发表的《破产法庭设立、债权人保护与地方性商业银行风险》一文。借鉴该文献中关于破产法庭政策效应的量化研究思路与方法,确保数据在实证分析中的科学性、合理性与适用性。
数据以2016-2025年全国各城市为样本范围,核心构建虚拟变量“COURT”以标识破产法庭设立情况。
具体规则如下:
1. 若地方性商业银行所在城市于当年1-11月设立破产法庭,该商业银行当年度及以后年度“COURT”取值为1;
2. 若当年12月设立,则下一年度及以后年度取值为1;
3. 若所在城市未设立破产法庭,或设立时间未覆盖2016-2025年样本期,则对应年度取值为0。
数据指标:
- 年份
- 省
- 市
- court (1=已设立破产法庭, 0=未设立破产法庭)
参考文献:
[1]胡诗阳,尹亮,祝继高.破产法庭设立、债权人保护与地方性商业银行风险[J].经济研究,2023,58(12):95-112
破产法庭.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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