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征收中《征管法》运用调研分析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益活跃,契税的税源不断增长,收入逐步增加,已成为农业税收新的增长点。但由于征管工作中存在问题,导致纳税人漏缴甚多,由于契税的隐蔽性较强,征收较为困难,在近几年的工作中,我认为应运用《征管法》的程序征收契税,现就浅谈一下《征管法》在契税征管中的运用。
一、当前征收契税存在的问题
1、纳税意识较差。以我县为例,据对
20xx
年以来漏缴户进行
__清查摸底来看,漏缴达
289户,漏缴面高达
35%。主要是纳税人意识淡薄,认为购买的商品房有房屋开发单位的正式发票和购房协议
,不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保护主权,当然也就漏缴契税,存在侥幸心理偷税。
2、被动式征管。现在房屋买卖契税征收一般都是将征收环节放在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是委托代征和自征。但有很多购房户认为应缴的契税和房屋交易等费用较高,因而购房户不愿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间一长更加无所谓,这样就出现一部分购房户缴税,一部分购房户不缴税,久而久之造成漏征现象越来越多,给征收工
作带来被动的局面。
3、征收政策执行不到位。
1997
年10月__重新颁布了契税新条件。与原政策相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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