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m0600 发表于 2026-1-30 11:21 
借贷合同受法律保护啊!跟买卖合同,劳动合同。。。都一样啊!
你签个合同,购买一批货物,规定好了乙 ...
首先要明确的是,所有讨论是在说明
市场环境下并不违背劳动创造价值学说,即资方并非不劳而获,而是在进行监督劳动,这是分工劳动必须有的环节,没有就会失控,得不到保障,会亏本破产,社会生产瓦解,只沦落回原始单干没效率,拉低人类生活水平,是反人类的。
生产不用说,是雇佣关系,而借贷实际就是出借方雇佣借款方。
不管多少层次的管理架构,老板要监督经理,经理监督车间主任,车间主任监督生产组长,组长监督普通员工,层层监督。
各层级同心协力共同生产,劳动果实的分配是自由协商竞价来的。
马克思说:劳动是对物的对象性改造活动。
资方就是
先把物变成钱,再由钱变成物,
必须全程监督,不然随时可能丢失浪费掉,在这个改造活动中实现自身本质力量凝结。
物的变化包括内部结构和外部位置、时效性变化。
内部变化比如从铁矿变成纯铁,外部的位置变化比如从自然界到用户手中,而时效性变化比如当下就提供而非其他时间才能提供。资方组织生产,监督工人把铁制成用具,再准时送到用户手中,就是劳动。
这些变化能满足人类需求,人们愿意付出代价交换这些商品。而人有自由支配自身财产的权力,人可以对商品自由出价,价高者得,形成一次生产到消费的循环,这个过程越顺畅迅速没有阻碍,可以让循环更多次,更多次满足人类需求。
所以这种市场下的生产经济循环模式是合理的,是正常人都能接受的最优解。
如果强行打断,否定老板劳动,违背了劳动创造价值理论,让老板不能获利,让他不能获得满足,自然没人当老板去组织生产,这在市场体制下是行不通的。
否认老板劳动,这样明目张胆说瞎话,那说明你无耻。
否认自由竞价,这样剥夺人们自由支配自身财产的权力,那说明你邪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