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W160730202752Fy
7 0

[学习资料] 使用气瓶应遵守哪些规定?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3粉丝

已卖:2487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讲师

21%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450 个
通用积分
4044.4380
学术水平
-4 点
热心指数
-2 点
信用等级
-4 点
经验
-6914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421 小时
注册时间
2018-9-15
最后登录
2026-1-27

楼主
W160730202752Fy 发表于 2026-1-29 07:33:06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使用气瓶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气瓶使用,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1)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2)气瓶使用之前应进行安全情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双源。距明火10m以外。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
(4)气瓶立放时应采取防止倾倒的措施。
(5)夏季应防止曝晒。
(6)严禁敲击、碰撞。
(7)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8)严禁用温度超过4O℃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兆帕(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11)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罐装;不得自行处理瓶内的残液。
(12)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液化石油气 聚合反应 石油气 MPA 放射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1-31 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