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应急处理守则
1.工作中发生的所有事故必须即时向直接主管报告;
2.有效控制危险化学品泄漏,并采取相应措施
驱散可燃气体;
3.就近使用身边的灭火器扑灭初起火灭,及时启动手动报警装置和向上级领导
报告;4.采取各种措施控制事故蔓延;
5.从最近的安全出口撤离危险区;
6.撤离时遇浓烟或异味气体,应用湿布掩住口、鼻快速
离开现场;
7.事故的发生
后,首先应救助伤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防止二次灾害,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8.发生工伤不能上班时,应当立即
向主管汇报。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