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安全核查制度记录
一、手术安全核查是由具备
执业资质的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室护士三方(以下简称三方),分别在麻醉实施前、手术开始前和病患
离开手术室前,共同对病患
身份和手术部位等相关内容
进行核查的工作。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手术,其他有创操作可参考
执行。三、手术病患
均应配戴标示有病患
身份识别信息的标识以便核查。
四、手术安全核查由手术医师或麻醉医师主持,三方共同执行并逐项填写《手术安全核查表》。
五、实施手术安全核查的内容及流程。
(一)麻醉实施前:三方按《手术安全核查表》依次核对病患
身份(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手术方式、知情同意情况、手术部位与标识、麻醉安全检查、皮肤是否完整、术野皮肤准备、静脉通道建立情况、病患
过敏史、抗菌药物皮试结果、术前备血情况、假体、体内植入物、影像学资料等相关内容
。(二)手术开始前:三方共同核查病患
身份(姓名、性别、年龄)、手术方式、手术部位与标识,并确认风险预警等相关内容
。手术物品准备情况的核查由手术室护士执行并向手术医师和麻醉医师报告。
(三)病患
离开手术室前:三方共同核查病患
身份(姓名
、性别、年龄)、实际手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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