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159
(四)账务处理不及时,财务凭证不完整
实际控制人邱某某从FJSN挪走资金和资产后,其用途往往与FJSN账面体现的情况不一致。当FJSN财务工作需要这些资金资产运作相应的原始单据时,实际控制人邱某某难以提供,而是要假造一些凭证予以应付。这些凭证虽有时能以假乱真,但经常存在提供时间滞后(比如半年或一年才提供一次)以及不够完整等问题,致使FJSN对该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不及时,与正常业务相比有所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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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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