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体静电的防护措施
除基本措施中
(2)(6)(8)(13)
条最常用外,还可以采取以下几条:
(1)绝缘性液体产生的流动静电大体上与其在管道内的流速平方成正比,因此管线中液体的流速对起电影响特别大
,管线中液体的最大流速可参考表
4—1。(2)烃类液体对罐车等大型容器的罐装,以底部进油为宜。若只能采用顶部进油时,则其注油管应伸人罐内接近罐底。否则在注油管未浸入液面前其流速应抑制在
lm/s以内。(3)为减少起电,烃类液体中应避免混入其他不相溶的第二相杂质,如水等。因此应尽可能减少和排除槽底和管道中的积水。若管道内明显存在第二物相时,其流速应控制在
lm/s以下。(4)当液体带电很高时,例如在精细过滤器的出口,可先通过流速缓和器,待大部分静电消散后再输出,缓和器可以是一个小容器,或是一个大直径管子。带电液体在缓和器
停留的时间,一般可按缓和时间的
3倍来设计。
(5)设备在罐装、循环或搅拌等操作中禁止进行取样、检尺或测温等现场操作。在设备停止运转
后,仍需静置一段时间才允许进行
上述操作。所需静置时间见表
4—2。对铁路槽车油罐车则需静置
2min
以上。对金属材质制作的取样器、测温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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