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
根据《古蔺县政府
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停工停产煤矿隐患整改安全工作及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的通知》(古安委〔
2013
〕21号)要求,我矿已完善安全组织机构,成立由矿长任组长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配齐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实行责任具体划分到每一个人
、落实到位,对实施工作特拟定安全
技术措施如下:
一、巷道和采煤工作面维修及支护安全措施
维修巷道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要有
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撤退的安全出口。
更换梁腿前应该先
找掉浮(活)矸石,只有确认安全之后
,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在巷道的上方若有大块的岩石找掉不下来,必须先打支柱支护好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
不准一人维修巷道。每组维修人员必须四人以上,设一人专门观山,只有先架好新的支架后,才能撤换不起作用的旧支架。
在接近遇构造带时,必须加强构造带附件的支护密度,将构造带的支护柱距由原来的
700mm
缩小至500-600mm
。在构造带必须加强基本柱的支护质量,柱距、排距不得超过《作业章程
》的有关规定
。铰接顶梁必须铰接使用,铰接率
>95%
以上,加强支护强度
管理。必须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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