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道维修工岗位工作标准
1、各种巷道的维修、修复工作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措施,并报矿井技术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2、煤矿井下各类巷道高度不得低于《煤矿安全规程》第
21、22条规定,支护应完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要进行维修,
3、修复旧巷道时,必须首先进行瓦斯检查和通风,各类气体的浓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后,方可操作。
4、在有车辆运输的巷道中进行巷修工作时,要设置警示牌
,注意来往车辆。
5、对支架进行维修和更换时,要事先对该地点进行加固,可靠安全长度不低于
10米。具体施工可按
“支护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6、更换支架时,新的支架支护强度不得低于原有支架(完好状态时)的支护强度。
7、在维修巷道中需要放炮时,必须按照爆破工操作章程
操作。8、在维修巷道中,要保证安全出口,由外向里施工。
9、备齐所需工具,如风镐、风钻、电钻、锯、铁锨等,长把工具的携带要遵守有关规定。
10、根据“安全章程规定
”中的要求,检查是否具备
正常操作的条件。
11、本工种操作应遵照下列顺序进行:
安全检查
→维修支架→清理现场。
12、大冒顶巷道的维修
(1)观察分析顶板、瓦斯等情况,制定出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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