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末,国家成立“劳动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1996年,全国才开始“统筹”收缴企业的“社保费”。
1999年1月22日,《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正式施行,首次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各类用人单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2014年10月1日,机关事业单位才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请问:企业在1996年之前,机关事业单位在2014年之前,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保费”,难道,被“视同缴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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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孙悟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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