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不仅要懂得传授知识,更需要做到廉洁从教,做出廉洁的表率。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在节日或重大节庆之际,收到家长或学生的礼品和款待,该如何处理,尤其是这些送礼行为背后是否隐藏着不良企图和利益输送。
为此,我校秉承
“严守纪律、见贤思齐、齐心协力、全力以赴
”的校训,制定了廉洁从教送礼方案。
教育工作人员在职务范围内,接受学生或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款待严禁与工作有关的行为或者以其他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同时要遵循以下限制:
单次礼品价值不得超过200元;
学生或学生家长送礼,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
礼品禁止转让、转借、借用、出售;
绝不接受与工作相关的股权、债权、基金等投资类礼品;
私下接受礼物要告知学校主管领导或亲属全程验收、处理。
学校将制定公示规定,要求教育工作人员在节日及重大节点,提前三天向本单位主管领导报告礼金、礼品以及可能涉及工作的约请和活动。同时以书面形式向家长和学生宣传此方案,表明学校接受贵重礼品并配合有关部门处理的决心和意志,以及接受礼品的门槛和规定。
对接受贵重财物或礼品,常年未上交、未上报的工作人员,将进行严肃处理,如果情节严重,涉嫌违纪的,将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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