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剧院的防火措施
(1)建筑上耐火等级不低于一、二级。大于
800座位的影剧院,其顶棚、墙面均应采用不燃材料。小于
800座位的顶棚亦应采用不燃材料,墙面、地面等可采用难燃材料。电影放映室与其他部分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小时的不燃烧体隔开,眺望孔和放映孔应设防火闸门;观众厅与平台
之间的隔墙,除平台
口外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5小时的不燃烧体砌筑;平台
口可在其上部用防火水幕带隔开,多功能影剧院各厅之间也应设立若干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的数量和宽度等具体要求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安全出口、通道和楼梯口,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灯光疏散指
示标志和紧急照明设备,在营业时,靠太平门处应设专人值班,以便在遇事故时能及时引导观众疏散。
(2)后台用的电吹风、电熨斗使用完毕后应
放在不燃材料制作的基座上,并立即切断电源,指定专人进行负责
管理。电影放映室的放映机用完后,炽热碳精棒头及擦拭放映机的油棉纱头不准乱扔,应分别放在不燃的容器内。
(3)电气线路采用金属管内穿铜心绝缘电线敷设,禁止采用铅芯绝缘导线。灯具距幕布、布景和其它可燃物一般应大于
50厘米,如果幕布、窗帘随风摆动接触到灯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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