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一般规定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的操作 人员应持证上岗,且上岗证应在有效期内。
操作人员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遵守操作规程,听从安全员指挥,消除隐 患,防止事故发生。
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及不适宜高空作业的人严禁从事高空作业。
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应按有关规定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作业面下 方安全防护范围设置警示带,防止他人靠近。
临时用移动照明时,必须用不大于
36V的安全电压。
遇有9.3m/s
(5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大于
2m时,应采取防坠落措施。
施工时禁止穿拖鞋、高跟鞋、硬底鞋在架上工作,严禁酒后作业和高血压患者上架作 业。
脚手架上材料堆载不应集中,堆载不应超过
200kg/m2,
工具放在工具袋内。
作业过程中遇有脚手架与建筑物之间拉结,未经允许严禁
撤除。施工现场的洞口、坑、沟、升降口、漏斗、架子出入口等,应设防护设施及明显标 志。
现场焊接作业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焊接作业面下方设接防火 斗,配备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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