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规范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燃香安全的基本要求、安全管理和培训与宣传。
本标准适用于有燃香活动的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的燃香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的应用条件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26
386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燃香活动
sensing activity
在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内香、烛、油等的活动。
4基本要求
4.1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应具备
燃香安全管理制度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4.2焚香炉、亭等燃香点宜设置在殿堂外比较
的地带。
4.3燃香点的设置应与储存点相分离。
4.4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提供的燃香类产品应当符合
GB26
36燃香类产品通用技术要求。
4.5教师在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的燃香点设置文明进香和环境保护等标识,每次进香数量不宜超过
3支。4.6宗教活动场所和旅游场所应当设置
燃香安全、防火等警示标识。
4.7宗教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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