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466
第61条规定了年报的披露要求:“股票或者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提交记载以下内容的年度报告,并予公告:(一)公司概况;(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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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新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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