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484
2002年2--5月,KK集团向JY、YB、HK三家公司转让KK实业4500万股国有股股权时,将股权转让价款分为两部分并分别签订了两份协议,一部分为20250万元(每股4.5元)的《股权转让协议》,另一部分为6750万元(每股1.5元)的《补偿协议》,合计转让价应为27000万元。但是,KK集团仅就20250万元部分的《股权转让协议》通知KK实业,KK实业也只对外公告了20250万元股权转让款部分。
|
楼主: 新安客
|
1406
0
《证券期货稽查典型案例分析(2005)》(学习笔记)-484 |
扫码京ICP备16021002号-2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用户协议


